发布时间:2025-02-09 06:07:46
营改增后,建筑工程企业要缴纳的税有:
执行一般计税法的企业增值税税率11%;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3%。其他附加税种如:城建税=增值税额×税率。税率市区7%;县城、镇5%;乡村1%。
教育费附加=增值税额×3%。
地方教育附加=(增值税+消费税+营业税)×2%。
上述在地税局申报缴纳附加税依据应交增值税税额计征。还有其他企业所得税、车船使用税、房产税依旧缴纳。
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:
一、“营改增”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,其在购进原材料、建筑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。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问题,降低企业纳税成本,实现公平税负。
二、由于增值税特殊的管理要求,会对以后供应商的选择、经营模式的选择、劳务分包模式的确定、物资采购与管理、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、组织架构的设置、公司管理方式的改变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,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。
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实际交税情况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,还有企业反应调整的能力不同,会出现较大的差别。如果不能适应,可以考虑选择申请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税,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。企业不能停滞不前,做好自身的筹划才是最重要的,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改带来的好处。